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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不得迟于上一层

2018-03-19 09:09:22   来源:web   

转租人同最终承租人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为了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而承租租赁物件。转租人并非是该项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出资人及租赁物件买入人,它承租租赁物件的目的是为了能向第三人转让对该租赁物件的占,因此它也并非是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人。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是因为它在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作为承租人受让了这些权利。不同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非是上面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租赁债务人。租赁物件和出卖人都是它指定的,就最终承租人而言,仅仅是出租人不同而已。

  1、在转租赁中,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

  转租人同最终承租人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为了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而承租租赁物件。在转租赁中,转租人同第一出租人的区别在于,它之所以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向第三人转让对租赁物件的占有,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转租人并非是该项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出资人及租赁物件买入人,它承租租赁物件的目的是为了能向第三人转让对该租赁物件的占,因此它也并非是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人。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是因为它在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中作为承租人受让了这些权利。而且,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它有权将这些权利向第三人转让。

  转租赁的上述特点决定了以下各点

  一、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必需是同一的;

  二、无论如何,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不得迟于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在一般情况下,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应该也是同一的。

  三、尽管如此,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在法律关系上又是相互独立的,下面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件的归属(留购、续租或收回)的约定必须同一。不同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并非是上面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租赁债务人

  2、就最终承租人而言,转租赁同直接租赁有何差别?

  租赁物件和出卖人都是它指定的,就最终承租人而言,仅仅是出租人不同而已。转租赁交易方式同直接租赁交易方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之类的交易条件也会因此而略有差异。对它的效果都是一样的。买卖合同条件也是它所同意的,当然,由于出租人不同,通常是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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