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
2018-03-19 15:21:55 来源:web
自贸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表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报送的材料。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向审批部门报送材料如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及条件。申请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在税收优惠方面,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2016改革发展之年,融资租赁企业将面临重新洗牌!中部崛起,东北振兴...将会有更多的区域参与到融资租赁行业汇中来!而上海前海作为当前最火热自贸区点,那么它的公司注册方面有什么要求呢!
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
当前我国市场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分为三类,其一是金融租赁公司,其二是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即商务部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其三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一)自贸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表
1、公司组织形式 可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审批部门 商务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厅、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3、登记部门 自贸区一口受理。
4、股东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人。
5、投资者资产要求 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
6、注册资本要求 不低于1000万美元。
7、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注册
8、注册资本缴纳 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9、经营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制。
10、人员资质要求 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的从业经验。
11、法律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报送的材料
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向审批部门报送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5、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三)股东的要求
1、境内股东
(1)最近3 年连续盈利;
(2)最近1 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30%;
(3)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0%以上;
(4)信用记录良好;
(5)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最近2 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境外股东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 万美元。(2)成立18个月以上(3)上年度盈利,有纳税
(四)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及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2.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 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 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流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2、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
报送材料
(1)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2) 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5) 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6) 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7) 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办理优势
早在广东自贸区的挂牌之前,前海蛇口片区就出台了相关文件,着重提及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发展融资租赁行业。
2014年1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市金融办、市经贸信息委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意见》的通知(深府金发[2014]3号),其中多个条款涉及对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的支持与改革政策,包括“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的相关内容,支持上海前海湾保税港区探索融资租赁业务创新试点。
在税收优惠方面,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目前,前海自贸区的融资租赁开放措施包括
(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自贸区融资租赁的开放,必将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开辟新的机遇,提供新的发展契机。
在注册程序方面,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比较方面,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要求较为严格,譬如在注册资本及实缴期限方面,对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而言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3、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在实缴投资额未达到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外方投资者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在投资者资格方面,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存续应满一年(有例外,即母公司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作为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严格审查其境外资产情况。除此之外,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还有许多其他严格条件。
但是,在实际运营方面,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却有巨大优势,尤其是在前海自贸区设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优势更为明显。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由于具有外资股东背景,其在利用海外资金以及引进境外先进设备上,更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另外,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的优势就更为明显,前海自贸区是我国离岸金融的重要发展平台,随着自贸区金融政策的逐步开放,在前海自贸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离岸公司的组建,资产配置,未来引进外部的低成本资金,作无风险套利等。